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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托弟|是苜蓿,掀翻了黄土高原的冬天 。

王托弟 王托弟 . 发布于 2022-08-10 22:52:22 1006 浏览

黄土高原的冬天,像个又深又沉的梦。

立春已有些日子,春天还从梦中挣扎着醒不来。娇嫩的花儿是唤不醒她的。不过,苜蓿可以。

在我的印象中,就是苜蓿,掀翻了黄土高原的冬天。

农历二月后,风一天比一天柔软温润起来,吹了几天或几十天,门前地埂上终于冒出第一根冰草芽儿,鹅黄色的,恍恍惚惚。

有冰草冒芽,说明有苜蓿可掐了。

端个盆盆或者提个篮篮,拿上铁铲铲,约几个玩伴,一众人便浩浩荡荡地昂然向苜蓿地走去。

到底还寒意料峭,就算在阳坡暖暖处,也只能碰碰运气,倘若铩羽而归,也在意料之中。尽管如此,每个人都坚定不移,揣着满载而归的热情,猫着腰在苜蓿地里寻寻觅觅,哪怕数分钟过去依然一无所获,也没有一个意气消沉的:这块地里找不到,就奔下一块地;今天找不到,就明天接着找。

现在想起曾经掐苜蓿的情景,以为像极了朝拜,那样好动不安的年纪,只因致力寻找春天的第一株苜蓿而变得沉稳,几近虔诚。多少年后方省悟,那时我们在意的并非真的找到苜蓿,而是希望借一抹苜蓿的翠绿证明漫长的冬天真真切切的过去以及春天真真实实的到来。

北方的冬天多么漫长啊,无边无际,既沉且重,没有人喜欢那种枯燥冰冷,却偏偏被裹挟其中,手脚皴裂也无处可逃,因此,哪怕冬天已然过去,依然会心有余悸。因为冷得太久,故而相较南方,北方人对春天更加期待。而发芽最早的苜蓿,便是春天,看到苜蓿,等于看见春天。能不虔诚么。

当然,这都是长大后被我添油加醋渲染出来的。小时候掐苜蓿,哪会想那么多。掐苜蓿就是掐苜蓿,除了以苜蓿换个口味解解馋,主要是和玩伴一起在山头沟洼奔跑嬉闹的过程,太欢太迷人,至于冬天的结束以及春天的到来,还有什么期待呀,孩子,哪能想到?

找啊找。跑啊跑,笑啊笑。那种快乐,独属于田野上生长的孩童,无思无虑且逍遥自在。

终于,在墙根一堆松土疙瘩下找到了苜蓿!那一刻的欢喜,用惊天动地来形容也不为过。

鹅黄色,叶瓣还没舒开,既羞又嫩,像个新娘子,却不纤弱,胖胖的,很壮实。用铁铲铲从离它半寸许的地方斜铲下去,铲刀正好碰到底下半寸许处——头茬苜蓿最好带点根;然后,右手用力推铁铲,左手揪着苜蓿顺势拔起,是年的第一味苜蓿就算到口了。

接下来,东风漫卷温润,春讯几夜间就从田间地头传到千家万户。苜蓿,也不会是一根一根的了,而是一撮一撮、一片一片的了。

这时,不以追求玩趣为主要目的的掐苜蓿的好时节才算真正到来,几乎每一块苜蓿地里,都能看见蹴着掐苜蓿的人影。

我至今都不明白,为何老家人会用“掐”这个字。分明是铲嘛,每个人的手里都是一把锈迹点点的铁铲铲呀。可是,汉语就是这么神奇,偏偏就用“掐”字,被祖祖辈辈叫下来了。

掐苜蓿,因为一个“掐”字,便有了几分疼痛感,许是人们对苜蓿的一种怜惜——农民人就是这样实诚,纵然自知生存为大,但心中对天地万物也少不了十分的敬畏。

不过,想起口含苜蓿的味蕾享受,苜蓿的疼痛便顾不上了,瞬间抛至九霄云外啦。

苜蓿是真好吃啊。

可以凉拌。洗干净,放在开水中焯熟,再用凉水浸泡一会,捏干多余水分,放入油盐醋等佐料一拌,那个鲜美啊,比肩我最爱的凉拌菠菜。

还可以下面。西北人多吃面,面条面片,快熟之前将洗净的苜蓿扔进去,一并煮熟捞起,味儿浑然不似小葱拌豆腐,但生动的模样酷似极了。

还可以做苜蓿菜饼子、菜团子,将苜蓿与面一起搓揉,或烙或蒸,都是极佳的。苜蓿还可以投浆水,还可以做包子、烧汤……

真是好东西,各种吃法,简直无所不能,且每一种做法都有迥然不同的口味。当然,最好吃的,还是苜蓿焪馍馍了,将玉米和白面覆盖在苜蓿上,先用温火焖,到半熟时,放入佐料拿锅铲不停翻动,直到熟透为止。

至今,每到春天,我还会想起那时母亲做的苜蓿焪馍馍。

当我拿回头茬苜蓿,平素在饮食方面很少应我所求的母亲,都会一改严厉的神色,以非常平和的语气,应承给我做焪馍馍。做焪馍馍是一件需要相当耐力的事,像母亲那种被日子逼得脾气多不温柔的女人,竟每年都欣然给我做苜蓿焪馍馍,我自然印象极深。那一会,我俨然一个彻底被宠溺的孩子,大口大口吃着刚出锅的焪馍馍,嘴角沾满馍渣,满脸都是喜悦。

苜蓿好吃,但留给人们的时间不多。

最好吃的当属头茬苜蓿,长到寸许后,就一天比一天老了,纵然挑拣鲜嫩点的还可入口,但口感差了很多,最主要的是,这个时候,再也没有因寻寻觅觅而来的快感了——物以稀为贵,好吃的苜蓿,也不例外。

所以,吃苜蓿,要抢鲜。

可是,还没吃够,我就离开了家乡。

自2005年进京求学以降,我再也没有掐过苜蓿,也再没有吃过一次苜蓿了。据说北京郊区也有,一年一位在京老乡驱车数里掐了不少,叫我尝鲜,想起她掐苜蓿的不易,尽管心里巴巴地渴望着,但还是没好意思去。后又有老乡说在一家饭店发现有凉拌苜蓿,但价格不菲,约我廖解乡愁,想到让老乡破费,便改去燕兰楼吃了几碗浆水面。

我如此珍爱的苜蓿,其实,并非什么金贵的东西,如今纵然出现在高档餐厅,但和其他野菜一样,也是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们,尝个稀罕。

我之所以对苜蓿情有独钟,只因我的儿时,还是一个比较清贫的时代。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虽然食能果腹,但饮食结构很单调,很多时候,一日三餐皆是面食,几乎没有什么下饭菜,尤其历经一个漫长枯燥的冬天之后,苜蓿的到来可谓调节味蕾的珍品佳馐。

不曾历经物质的匮乏的人,对苜蓿自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

记得有一次,向一位从小土生土长的北京友人说起苜蓿有多美味时,她惊诧:“苜蓿不是饲料嘛,你们怎么会吃呢?”我那一刻的愤怒昭昭,心中大骂“无知”,嘴里却依然平静地向她介绍了苜蓿作为一种食材对人的情和义,听得友人差点掉眼泪。

是的,苜蓿的确主要作为饲料,可是,至少对我们老家那边的人来说,它可是饥荒年月的救命恩人呢。

听父辈叙及往事,说他们如何在深更半夜冒着被狼叼走、被农业社抓去挨打的风险拔苜蓿。许因我们这代人身体中流淌的血液源自苜蓿挽救的父辈们的生命,故而对苜蓿有着超越食材的情愫。谁能对自己的救命恩人出言不逊呢?所以,当听到友人直言不讳地说苜蓿是饲料时,我心中会滋生出那般巨大的不悦。

世事变迁,人在不同的时代,命运都会迥异,何况苜蓿。

在饥荒的年月,苜蓿多么金贵,有人甚至为了偷拔苜蓿而丧命。

现在呢?现在,那些曾被祖祖辈辈视若生命的土地都大片大片地荒芜了,牲畜没有几只了,孩子没几个了,唯有苜蓿兀自迎风生长,直到开出紫色的花儿,也很少有人从它身旁走过。

很长一段时间,我执意不承认我的乡村的凋零,直到去年回家,在村中来回穿行,走了数圈,也没见到一个人影时,我知道,属于我的村庄不再了,也再也不会有人像我们那般,去疼惜一株苜蓿了。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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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托弟,笔名潘小笛、牧笛,80后,甘肃秦安人,现居北京,从事法律工作,业余爱好写作,现为甘肃省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散文集《回不去的故乡》、《黄土地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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